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山 东 省 轻工 工 程 学 校
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今年的9月12日---18日是第十三届全国提高普通话宣传周。为了把我校和实训基地的推普周活动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实有效,依据青岛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是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团委、市警备区政治部、市语委办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和实训基地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我校和实训基地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在9月12日至18日期间,在校园和实训基地电子显播放推普周标语口号, 并在校门和基地大门张挂宣传横幅。(责任单位:行政办公室)。(附口号:“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十周年”、“说普通话,写规范汉字,做文明市民”、“规范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二、推普周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园广播站播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推普周相关内容。(责任单位:团委)。
三、在全校学生中继续开展课前20分钟中华经典诵、读、写活动。(责任单位:团委)。
四、各班级在推普周期间,要出一期推普黑板报,召开一次推普主题班会。(责任单位:团委)。
五、对6月份开展的硬笔书法比赛进行总结并对优胜者颁奖。(责任单位:团委)。
六、举办2010级新生诵读中华经典普通话比赛。(责任单位:团委、教务处、基础部、语文教研室)。
七、 对校园和实训基地内外的标语、标牌的规范汉字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不规范情况立即责成有关部门改正。(责任单位:校语委、团委、教务处、基础部、语文教研室)。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 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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