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山 东 省 轻 工 工 程 学 校
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2010年 语 言 文 字 工 作 计 划
根据青岛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委员会青语委字【2010】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训基地和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2010年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和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巩固完善“行政推动、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实训基地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有机结合,把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与弘扬、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有机结合,构建和谐的校园语文生活。
一、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 根据青岛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做好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紧密结实训基地和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以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师生员工规范用语用字的法律意识。
二、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利用中华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活动,在学生中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选拔优胜者参加全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暨普通话比赛。把这项活动与对学生进行新形势下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结合起来。
三、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活动。 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组织全校学生争做“书写规范汉字小明星”活动,加强写字正确姿势的指导,养成书写规范汉字的习惯。选拔优胜者参加全市的汉字书写比赛和汉字书写等级考试。
四、加强校园用字监督与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用字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实时监测、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的管理模式,对校园用字实行动态监测与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用字规范化环境。
五、鼓励语文教师进行语言文字工作理论研究。鼓励我校语文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开展科学推广普通话的方法研究和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不断提高实训基地和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山 东 省 轻 工 工 程 学 校
201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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