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党委下发纪律作风建设“一监督十不准”
2021年2月2日,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党委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相关问题,并下发了《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通知重点强调“一监督十不准”,一是加强政治纪律建设,强化政治监督;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体党员、干部、教师要做到十个不准:即不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违背“四德”、不准违反“四风”、不准违规收受礼金礼品、不准擅离职守、不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公车私用、不准有偿补课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通知指出,全校上下要坚定“四个自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牢固树立法规意识、底线意识,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带动师生为推动学校新一轮大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学校纪委将组织督查室等部门,对上述“一监督十不准”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各支部、各处室要齐抓共管,抓好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对顶风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党支部和处室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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