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
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贯彻青岛市委宣传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增强我校师生员工语言规范意识和应用普通话的能力,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在9月13日至19日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拟开展如下活动:
一、“推普周”期间,为营造推广普通话、规范使用汉字的良好氛围,基地和学校门前要悬挂宣传横幅(横幅:“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基地和校园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口号:A、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B、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C、普通话—时代的需求,时尚的追求;D、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在宣传栏内做一期推广普通话专栏。(时间:全周)(负责:校办公室)
二、基地和学校广播站在课余时间组织播放推广普通话、规范使用汉字的专题节目(播出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时间:9月13号至19日)(负责:学管处、团委)
三、发动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校园内外寻找不规范汉字,如错别字、繁体字等。(时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课外活动)(负责:办公室、学管处)。巡查组成员张庆来、王晨、吕秀梅、郭艳、曹业维、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各班学习委员于9月15日星期二下午3:40在校办公楼一楼大厅集合,对全校进行巡查。
四、为大力宣传推广普通话,各班级在9月14日前出一期推普黑板报,9月15日召开一次与此相关的主题班会。(负责:团委)
五、各班于9月14日至17日在本班教室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各班选拔出优秀者参加9月23日下午学校组织的“庆国庆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暨新生普通话大赛”。(负责:学管处、团委、基础部)
为有力促进我校推普工作的广泛开展,以上活动,望相关处室负责组织,务必落到实处。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0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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