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文明行为规范二十条
学生文明行为规范二十条
1.学生须按要求进行发型整理;
2. 6:20集合上早操,按军训标准完成早操科目;集合做到快、静、齐,在体育委员的带领下按顺序跑步带入指定位置,早操结束后,带到指定位置,集合后解散;
3. 参加升旗仪式时,肃立,行注目礼,唱国歌声音洪亮,准确;不准交头接耳;
4. 每周一早6:00至周五下午4:00,各班自行统一服装;
5. 按军训标准进行宿舍内务整理,并对教室环境区等责任区进行认真清理;
6. 排队在食堂就餐,文明用餐;
7. 早8:00、下午1:20预铃前到教室,规范佩戴胸卡;衣着整洁,见到老师要行礼问“您好”。与地方狭窄应主动向旁边跨一步,给老师让道。进教室时,先将课本、笔等学习工具准备好,并安静等待老师上课;
8. 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时间手机必须处于关机状态;周一至周五禁止在教学楼内手机充电;
9. 教学楼内禁止打闹和大声喧哗;
10. 教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摆放达到横看成行,竖看成排;
11. 课桌内书籍整齐有序,课桌上书籍整齐码放在桌面的右上方;
12. 课间操集合有序迅速,认真完成课间操科目;
13. 保持宿舍整洁美观,不影响他人休息,每周日18:00至周六12:00,宿舍内禁止打扑克等(节假日除外);
14. 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持公共卫生;
15. 禁止吸烟;
16. 熟练掌握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您、对不起、没关系)和常用文明礼仪;
17. 自尊自爱,文明修身,遵守纪律,不起哄,不说脏话;
18. 走路右行,待人有礼,与人谈话时,语气平和,友好看着对方,脸上保持微笑,使用普通话;
19. 进入办公室首先要轻轻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告辞时退一步转身,轻轻关门离开;
20. 衣着整洁,举止端庄,不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公共场所。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
二○○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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