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领导接待日工作方案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领导接待日工作方案
按照学校《关于建立学校领导与师生群众联系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制定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领导接待日工作方案。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每周的周二下午3:00-4:00(假期除外)。
地点:办公楼接待室。
二、接待对象
学校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学生。
三、信访事项
1.对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发展、管理、服务、职称、工资、人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在思想、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方面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4.其它事项。
四、组织与协调
1.办公室负责校领导接待日安排,每学期第一周公布本学期校领导接待日安排表。
2.办公室负责接待日的组织、协调,并通知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与协助接待,负责将合理信访向相关部门交办、督办,向信访人反馈。
3.学校领导原则上按《校领导接待日安排表》进行接待值班,如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接待领导的,由办公室协调。
五、工作机制及程序
1.校领导接待日预约制。来访者可以提前3-5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文字、电话等方式与办公室联系,填写《学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由办公室安排预约的领导,并安排接待顺序。
2.由接待者填写接待表,对反应的问题进行记录,并提出解决办法。重要问题,由办公室汇总提交主要领导或者轮值,研究解决。
六、处理与反馈
1.及时处理。对反映的问题,能现场答复的,给予现场答复;需经有关职能部门调研核实的问题,由相关部门调查后答复;需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后解决的,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予以答复。
2.督办落实。办公室根据《学校领导接待日事项登记表》中的领导意见,将需督办和协调的事项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随时跟踪办理情况,督促交办事项的落实。
3.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应积极调查处理,在3-5个工作日反馈处理意见,确保校领导接待日活动的实效性。
七、其它要求
1.校领导接待日不接待重复访。校领导接待日曾给予了明确答复的信访件,原则上不再安排校领导接待。
2.来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来访。
3.保卫处协助做好接待日的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对以上访为由无理取闹、妨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经批评教育无效者,由保卫处劝离或联系公安机关处理。
4.接待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并负责保管,年终统一归档。
附件:
1. 学校领导接待日安排表
2. 学校领导接待日事项登记表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
2015年12月 30日
附件一
学校领导接待日安排表
时间:2016年3-7月
姓名 |
时间 |
地点 |
迟本理 |
3月8日,4月12日,5月24,6月14日 |
学校接待室 |
孙一志 |
3月15日,4月5日,5月17,6月21日 |
学校接待室 |
杨明祥 |
3月22日,4月19日,5月10,6月28日 |
学校接待室 |
夏龙波 |
3月29日,4月26日,5月3日,7月5日 |
学校接待室 |
梁明 |
5月31日 |
学校接待室 |
李祥新 |
6月7日 |
学校接待室 |
附件二
学校领导接待日事项登记表
编 号 |
年 月 日 |
信访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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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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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身份 |
学生( ) 在职教职工( ) 退休人员(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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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或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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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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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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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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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访 事 由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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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领导 批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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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批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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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回复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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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办理完毕,由相关部门将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与原始材料一并交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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