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各类先进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1-2022学年各类先进
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充分调动
学生学习积极性,树立学习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帮超良好学习氛围。依据《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现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优秀学生(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优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工作,遵纪守法,个人日常行为考核学年平均须名列前茅(以标准班级40人计算,须前8名,且无并列现象,其他依此类推)。
(2)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且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
(3)积极参加学校文体活动和课外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体育成绩名列前茅(计算方法同第一项)。
(4)无违犯纪律现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人数说明:学生数40人及以上班级2人、40人以下1人,在校“3+4”班级增加一个名额。
二.优秀团员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思想素质高,组织观念强,模范作用突出,热心团的活动,广泛团结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政治进取心。
(3)优秀团员不超过班级团员数量的5%。
(4)须本学年度个人日常行为考核名列前茅。
(5)无违犯纪律现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学生班干部
(1)在班级、学校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和较大影响。
(2)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班级干部人数的20%。
(3)须本学年度个人日常行为考核名列前茅。
(4)无违犯纪律现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四.提交材料
请将 附件一 “21-22学年 xxxxx班级各类先进评定表”于9月8日(星期四)中午12点前,企业微信发给刘怡。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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