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学生学习质量检测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继续深化课程改革与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推进学生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的全面提升, 推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的指标要求和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学习质量检测制度。
二、检测原则
坚持过程监控和结果评价相结合、重点性与导向性相结合的原则来实施检测。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学习质量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芳亮
副组长:李祥新
成员:胡颖吕秀梅 高飞赵延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质量检测工作的具体安排及协调,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处。
主 任:高飞
成 员:郭艳陈锡宗董文静孙孟莉鹿伦涛罗萌萌
四、检测方式与次数
学习质量检测根据教育局要求,将进行分类考查、分层考试、教考分离。设随堂检测、期末检测两次学习质量检测。随堂检测由任课老师根据学科课程需要在教学过程中穿插进行,“3+4”贯通培养班的随堂检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期末检测除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包括公共基础课的毕业会考、核心专业课程的结业考试以及“3+4”贯通培养班文化课学习质量检测外,其他科目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校内期末检测。
五、检测细则
(一)毕业会考及结业考试(职教研室组织)
1.考试科目
(1)公共基础课会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省编)。
根据学校工科特色,选择面向现代制造业的试题参加统一会考。
(2)专业课会考科目:按《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大类专业教学计划》有关要求,本学期应结业的会考科目(教育局通知)。
2.会考内容
会考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考试(以下统称为双基考试)、实践综合能力考查(以上两项成绩和过程性评价共同组成学生综合成绩)。会考各科目总成绩均为100分。
公共基础课双基考试以本学期所学内容为主,突出对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查,分值占80%;与专业学习相适应的实践综合能力考查,分值占10%;过程性评价成绩,分值占10%。
专业课双基考试主要突出对双基应用能力的考查,分值占60%;专业核心技能的实践综合能力考查,分值占30%;过程性评价成绩,分值占10%。
3.参加范围
(1)在校学生。
(2)以往会考不及格的学生。
4.考试组织
(1)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的双基考试由上级统一组织命题,学校组织考试及阅卷,并将阅卷情况上报市职教教研室,双基考试成绩经确认后,计入总成绩。考试要求及考场安排等另行通知。
(2)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的实践综合能力考查由上级统一安排,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组织办法及考试实施意见由学校提前上报审批备案,经上级确认后组织实施。实践综合能力考查成绩经确认后,计入总成绩。以往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只参加双基考试,不再参加实践综合能力考查。
5.成绩提报
严格按照市职教教研室要求上报会考成绩及试卷分析。
(二)“3+4”贯通培养班学习质量检测(职教研室组织)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内容以各学科下发的教学进度为依据,主要检测本学期所学内容,重点突出对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察,每科成绩均为100分。
2.参加范围:
“3+4”贯通培养班学生。
3.考试组织:由市职教教研室统一组织命题,学校组织考试及阅卷,并将阅卷情况上报市职教教研室。
4.成绩提报:
严格按照市职教教研室要求上报成绩及试卷分析。
(三)校内检测
1.考试科目
不参加市职教教研室组织检测的其他科目。
2.考试内容
(1)随堂检测结果计入过程性评价。
(2)期末检测包括学科双基考试、实践综合能力考查(以上两项成绩与过程性评价共同组成学生本学期综合成绩)。考试各科目总成绩均为100分。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双基考试以所学内容为主,突出对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查,分值占60%;与专业学习相适应的实践综合能力考查,分值占10%;过程性评价成绩,分值占30%。
核心技能课双基考试主要突出对双基应用能力的考查,分值占50%(个别考证科目拟以技能证成绩代替双基考试成绩,须提前报教务处审批);专业核心技能的实践综合能力考查,分值占20%;过程性评价成绩,分值占30%。
3.考试组织
(1)双基考试由教务处根据题库统一安排抽题并组织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密封流水阅卷。双基考试成绩经确认后,计入总成绩。考试要求及考场安排等另行通知。
(2)实践综合能力考查由实训中心统一安排,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组织办法及考试实施意见提前上报实训中心审批备案,由实训中心对各系(部)的实践综合能力考查方案予以确认,并组织教学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巡查监督。实践综合能力考查成绩经确认后,计入总成绩。
(3)过程性评价包括学生课堂学习评价、日常作业评价及随堂检测成绩等。
4.成绩提报
严格按照教务处要求上报考试成绩及试卷分析。
5.试卷抽样
教务处随机抽取试卷样本,并及时反馈阅卷情况。阅卷情况反馈计入系(部)考核体系。
6.补考安排
补考只组织双基考试。教务处于期末检测结束后汇总各门课程补考名单,抽取补考试卷并组织补考。
六、有关要求
1.各系部领导及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要根据安排对所有场次考试进行巡视。
2.因学校所有教室均为考场,各班级要按照要求认真打扫卫生并布置考场。
2.各系(部)于开学后次月内对所有课程(含期中考试课程)建立本学期双基考试题库,每门课程5套试题(如只有一位老师任教,则该门课程3套试题),试卷要增加题量,并包含标准答案,以系(部)为单位上交至教务处。
3.试卷印刷、发放、回收等工作由教务处考务小组(小组成员由各系部推荐,并签订保密协议)负责。
4.教务处提前制作考务手册,组织监考人员学习监考职责和考场规则,公示考试安排。并联合学管处(团委)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诚信考试氛围。
5.考试结束后,各系(部)提前制定评分标准,教务处组织集中密封流水阅卷,严格按照评分标准阅卷,阅卷及核分等环节至少有2位教师进行复核,真正实现教考分离。
6.上报考试成绩务必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严肃处理。
7.假期、节假日不得组织学生提前返校开齐课、自习,不午组织线上教学。
七、结果应用
1.检测结果作为学生升(留)级、退学的依据。
2.检测结束后,不得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公布和排名。不得擅自统计、公布或者宣传升学人数、升学率、考试成绩优异者。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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