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车间实习实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总则
一、实践教学安全与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教师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实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确保教学实习安全、生产安全;
三、凡不符合安全实习、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实习生产和设备的情况,教师要及时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教师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四、实习教学指导教师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者才能参加生产和教学工作。
五、学生进入车间实习,均应由教学主管人员、教师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在每道工序教学实习过程中,必须有实习指导教师分工负责,严守安全操作规程;
六、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学生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
七、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八、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穿裙、戴头巾,上班前不准饮酒;
九、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十、不准跨越机床传递工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准超限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十一、搞好文明实习,文明生产,保持车间、库房、通道马路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严禁乱堆乱放;
十二、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及门窗;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十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
十四、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灯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十五、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非电器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带好绝缘手套操作。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 12V ;
十六、对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食、饮水;
十七、配电室、仓库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十八、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十九、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接受处理。
第二章 教师工作规范
一、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坚持把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的人才作为工作目标。
2.认真做好实习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实训教案、授课计划、实验报告、实训材料等),了解学生所在专业和所实习工种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学生实习所用设备、刀具、量具等。对实习设备和器材要仔细登记,认真管理,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详细纪录,并妥善处理。
3.自觉遵守实训基地与车间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早退,不窜岗、离岗。
4.提前制定学期实习教学计划,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的生产工作管理制度,按时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保证实习、实训教学质量。
5.实训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实训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有关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6.认真做好学生技能实训的指导和各技术环节的示范,使学生尽快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7.积极巡回,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指导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实训车间。
8.及时规范的备课和填写《实训教师指导教案》、《设备使用记录》和《实训日志》等,机器设备有故障必须如实详细记录在《设备使用记录》,及时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和《设备维修单》上,以便管理员维修。
9.应时刻督促学生的工、量、夹具的摆放位置,并正确引导学生共同维护好工、量、夹具及设备。
10.每次实训结束前,应督促学生及时清点好各自的工、量、夹具及做好实训场地的卫生,做好实训结束后的“五关”(关灯、关电、关扇、关窗、关门)。
11.每日下班时应对各种设备、气瓶进行检查,防止漏气,气瓶要严格执行气体压力表月检和年检。
12.每日下班时必须严格检查和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才可以离开。
13.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程,爱护实训器材,坚持清洁制度,保持实习车间整洁,培养学生养成文明安全生产的习惯。
14.认真听取其他实训指导教师、学生们的意见,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实训基地主管领导汇报,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学习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技术和教学水平,以适应不断深化的教学实习的需要。
1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协助主管领导搞好教学指导人员、辅助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
17.负责学生的实训成绩的考核,并做到公正、准确、及时。
18、实训期间不得带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基地,更不得将实训基地的物品带出或转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车间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
19.如遇异常、紧急情况,应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妥善及时处理现场,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20.各实习指导教师应认真学习本手册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训交接班制度
1.实训基地各车间和实习指导教师都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设备、实训班级换人使用之后,应填写交接班记录。
3.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本班实训中发生的且尚未解决的质量问题;实训任务完成情况;设备运转和润滑情况;工装安全防护装置、电器设备及公用工具的使用状态情况等。对周围工作场地卫生情况,特别是设备修复的完好状况等都要记录交代清楚。
4.如果碰到较严重的问题,交接班记录不能详尽交待的,还必须向接班者作口头交待,双方共同研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车间领导。
5.交接班记录本应做到清洁整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交接班除了完成本班次应做的各项工作外,应为接班者提供方便。
6.接班者应提前到岗位,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本,有疑问当场询问查清、有问题共同商量、互相帮助、互相配合。
7.接班无异议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全姓名。
8.交接班人员严格遵守规定的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
9.交班前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10.交接班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负责,交班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交接过程中双方解决不了的问题或经双方协商仍解决不了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上级领导裁决。
11.交接班记录的交、接班人姓名,必须由进行交接班的本人签字,不得提前滞后,不得代签。
12.交接班记录要规范、整洁,填写字迹清楚、不漏项,不得涂改、乱划。保管妥善,不损坏、不遗失。
第三章 学生实训守则
一、学生实训行为规范
1.每个学生都应认真参加实训、实习,理论和技能考试不及格者不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2.每个学生必须参加实训前的操作规程及安全方面的各项教育活动,要认真学习实训指导书和本手册内容,了解实训计划和具体安排,明确实训的目的和要求。
3.每个学生应做好实训日记(包括生产流程,典型零件的工艺过程,重要仪器设备的草图,必要的数据,技术报告内容,本人的心得体会等),认真积累资料并写出实训报告。实训报告是实习成绩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未按规定完成实训报告或撰写不规范者,应补做完成或重做,否则不准参加实训考核。
4.要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尊重指导教师的劳动成果,主动接受指导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虚心求教,做到三勤(口勤、手勤、腿勤)随时总结自己,提高实训成绩和实训效果,努力掌握专业操作技能。
5.严格遵守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训环节的有关规定,服从实训教师车间的安排。
(1)严格遵守实训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实训基地规定的实训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请假中途外出。
(2)实训中认真听讲,善于思考,谨慎操作,完成规定的实训作业(如零件加工等)和课后作业(实习报告)。
(3)进入实训车间必须注意安全,必须穿戴规定的劳防用品,着装必须符合生产实训着装规范:如系全钮扣,扎好袖口,长头发女生必须将头发挽到工作帽中等。
(4)上岗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思想要高度集中,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启动机器设备,保证实训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5)自觉爱护实习设施、设备,注意节约消耗品,如果违章操作,损坏实训设备,根据情节及后果要照价赔偿。
(6)实训时不准聊天,看小说,绝不允许打闹和窜岗,由此而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
(7)不准把校外人员或其它非实习人员带入实训场地。
6.正确使用和保养游标卡尺、千分尺、高度尺、量角器、百分表和坐标平板等精密量器具,注意轻拿轻放,防锈蚀、防损伤,保证测量精度。
7.每天下班前,必须收拾整理所用设备和工量具,保持车间整齐卫生。各工种实训结束均应进行设备工具的清点,由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去。
二、学生实训考勤制度
1.学生实训必须遵守实训基地上下班考勤制度,遵守实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实训。 2、学生实训期间不准会客、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实训指导教师和学生管理部批准。
3.学生请病假,必须持医生证明。
4.学生请假批准手续和规定: 一天内必须经指导教师和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必须经学生管理部有关老师批准。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批准人签字,否则按旷课论处。
5.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考勤,做好考勤记录,作为考核实训成绩依据之一。
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总 则
为了规范学生实习秩序,保障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提高学生实习水平,提升育人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等有关法规和学校章程,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实习基本原则及要求
1.尊重实习单位领导、职工。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2.遵守厂规厂纪,服从实习管理,严格遵守纪律,有事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实习岗位;
3.遵守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操作、动用实习场所一切设备、物品;
4.团结协作,互帮互助;
5.守时勤奋,清洁卫生,做好服务;
6.爱护实习住宿场所内的一切物品;
7.实习结束后,要结合实际和本人情况写出《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带回学校。
第二章 实习场所
1.实习单位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统一联系、提供;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需要写出申请,并提供实习单位的接收证明,经学校研究同意方可;
2.学生到实习单位后,实习单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配备专业实习指导人员;
3.学生需统一返校,实习单位应在时间上给予支持;
4.实习学生的住宿原则上由实习单位免费提供,饮食由厂方提供或负责联系,费用自理;
5.实习单位应在实习结束时负责填写实习成绩;
第三章 实习劳动强度、时间
1.实习期3-6个月,实习生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加班不超过2小时;
2.应避免让实习学生从事高危险及高强度的劳动,工作环境应安全、健康。
第四章 实习保险、待遇
1.实习期单位提供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独立操作后应享受正式职工的待遇;
2.应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与学校协商为实习生办理工伤保险;
3.实习结束后,符合接受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予以接收,并与学生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第五章 实习指导
1.在实习前实习指导人员在实习指导过程中应做到如下几点:应到实习单位了解、熟悉单位情况,根据要求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共同拟定实习计划,制订实施细则,做好准备工作;
2.在实习过程中加强指导,引导学生注意各个教学环节的实习,完成实习任务;
3.应主动与实习单位实习指导人员沟通,反应实习生中出现的问题,协调搞好各方面关系,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完成;
4.应及时将实习情况反馈给学校,为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提供好的建议;
5.要以身作则,始终坚持思想教育工作贯穿整个实习过程。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与安全;
6.学生实习期间,违犯厂规厂纪或其他错误的,应及时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应及时向学校和实习单位汇报,必要时先停止其实习,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 实习成绩评价
1.实习结束后,实习生应按规定填写《实习成绩鉴定表》,由实习单位指导人员和带队实习老师分别写出评语、评定成绩。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带队老师带回学校交由教务处;
2.凡无学生实习成绩鉴定的,其实习成绩按零分计算。凡实习成绩不合格的,不能毕业;
3.对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应从以下三方面进行:
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功德;
②理论联系实际,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和分析问题,实践能力提高;
③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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